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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9 18: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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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河南省平顶山市 电信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的认同感、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 提高市民的社会文明意识、公德意识,倡导文明新风,争做 “道德文明使者”,做彬彬有礼淮阳人。经区创文指挥部研 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现象随 手拍”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利用手机、相机等设备随时随地把身 边的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用镜头记录下来。通过报纸、电 视、户外大屏幕、互联网和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对发生在我 们身边的文明行为进行报道,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对 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增强反面教育效果,促使行为人及他 人认识不文明危害,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并以主人翁的责 任感,主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等 中心工作,为建设“三强区一家园”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2 年 4 月 20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征集内容 (一)主要场所:城区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大 街、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实体书店、医院、宾馆饭店、服务大厅、市民之家各窗口单 位、商场超市、网吧、农贸市场、各中小学校、银行网点、 营业厅、公交车站台、社区、小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 及各乡(镇、办)所在地等公共场所;
(二)文明行为内容:礼让斑马线、见义勇为、爱护环 境、遵守公共交通秩序等文明行为和感人瞬间的图片或视频;
(三)不文明行为内容: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堆乱 放、乱穿马路、乱停车辆、车窗抛物、高空抛物、随地吐痰、 打喷嚏不掩口鼻、公共场所大声喧闹、讲脏话粗话、高声接 打电话、吸烟、乱扔烟头、遛狗不牵绳、飞线私搭乱扯、损 坏公共设施、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破坏绿化、损害花草树 木、破坏公共设施、垃圾清运不及时、不落实“门前三包” 责任制、不文明执法、不遵守交通规则、不遵守公共秩序等 不文明行为的图片或视频。
四、活动方式 (一)投稿要求 1.照片:拍摄工具不限,相片大小不得小于 1M,可以是 组图,也可单张相片,不限数量,要求能真实反映现场情况, 杜绝假拍。严禁作品进行后期 PS 处理或技术处理,否则自 行承担所产生的不良后果; 2.视频:拍摄工具、手法不限,像素尽量清晰,时长不 低于 30 秒,不高于 2 分钟,要求能真实反映现场情况,杜 绝假拍。严禁作品进行后期 PS 处理或技术处理,否则自行 承担所产生的不良后果;3.视频和照片作品都需附 100 字以内文字说明,包括作 品题目、拍摄地点、时间、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主办单位承 诺为拍摄人严格保密),拍摄者不提供相关信息不予奖励; 4.作品取材仅限于淮阳区内(含各乡(镇、办)区域)。
(二)投稿方式 “随手拍”照片(或视频)+题目+拍摄时间、地点、内容、 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区创文办邮箱 hyqcwbssp@163.com。
(三)奖励方式 1.物质奖励:每半个月组织一次评选,评选出对创建全 国文明城市、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有帮助、效果明显、有冲 击力和影响力的优秀作品,作品一经采用,每条奖励 10—20 元礼品一份并颁发荣誉证书; 2.荣誉奖励:在区委、区政府召开年度表彰大会时,对 评选出的 10 名优秀作品作者,授予文明市民模范称号; 3.同一地点发现的同一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以最先认 定的随手拍有效投稿为准,不受理重复投稿。 (注:作品不得包含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内 容必须是原创首发,否则取消参与评奖资格。)
五、职责分工 1.区创文办负责对征集内容进行审核筛选,确认内容真 实性,再进行对外公布(涉及个人隐私方面会进行相应处理);
2.“淮阳融媒”公众号、“淮阳新网”公众号、中国淮阳网、淮阳电视台、龙湖报开设《淮阳区文明行为、不文明 行为现象随手拍》专栏,负责发布审核后的照片或视频,对所反映的文明行为进行表扬,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同时, 整合具有摄影爱好的社会志愿力量参与,配合搞好宣传、拍 摄、不文明行为的监督,积极参与到随手拍活动中;
3.区创文办对拍摄到的不文明现象进行审核确认后,责 令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六、成果运用
1.拍摄者要当好文明监督员和志愿者,对不文明行为进 行及时劝导;
2.党员、干部职工发生不文明行为被执法部门或督导组、 市民发现并拍照反映的将通报所在单位并进行备案登记,与 文明单位评选、考核、复查挂钩。
3.不文明行为一经曝光后,各乡(镇、办)、城市管理、 公安、教育、交通、商务、市场监管、住建、卫健委、文广 旅、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本单位职责,对 反映出的不文明现象问题,及时抓好整改,杜绝此类现象再 次发生,切实提高市民群众对创文工作的支持率和满意度。 对经两次以上曝光仍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 全区通报批评,并提交区干部作风整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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