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的号召,缓解居民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多种压力,促进我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我区决定开展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贴适用范围 凡在淮阳区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凡在2022年3月5日至4月5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区财政按照契税缴纳总额的20%给予补贴,逾期不再进行补贴。 三、契税缴纳补贴办理流程 (一)申报缴纳 1.地点:区市民中心2楼税务窗口(产业集聚区工业二路与腾飞路交叉口) 2.需携带资料: 第一类情况:居民住宅用房 资料1:淮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证明(办理地点:区市民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资料2: ①纳税人未婚:购房人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银行卡; ②纳税人已婚:购房人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银行卡、结婚证; ③纳税人离异:购房人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银行卡、离婚证、离婚协议; ④纳税人丧偶:购房人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末成年子女的户口本)、银行卡、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 第二类情况:非住宅用房(商铺、公寓等) 购房人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银行卡。 3.注意事项:以上所有资料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若他人代办,需提供购房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二)补贴申请 购房人缴纳契税后,可直接在受理窗口填写申请补贴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银行卡(需提供在淮阳区农村信用社办理的银行卡或存折)、契税完税证明等资料复印件(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补贴申请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5日。 (三)审核发放 受理窗口人员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对已受理申请的在契税完税凭证上加盖“已申请契税补贴”印章,原件退还申请人。财政、税务部门按照规定流程办理资金支付(财政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0394---2810966 周口市淮阳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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