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区第一高级中学初中部
2021年七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周口市淮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暂行实施意见》(教基(2021) 123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七年级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我校七年级招生范围是朝祖大道以南,明义路以西(周淮路以南龙都大道以西),弦歌路以北,文鼎路以东。(图见《周口市淮阳区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生区域分布图》)
二、招生计划
按照“定计划、定规模、定班数、定班额”的要求,今年招生七年级新生1800人,每班控制在55人以下。
三、报名条件
1、符合学区范围就读条件的适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其子女或被监护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按公告时间节点到学区范围学校报名登记:
①户口本原件和首页、户主及新生信息页的复印件;
②房屋产权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正式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③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因父母改嫁、改娶导致《户口本》信息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除出具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实、完善,并收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要求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随迁子女父母在淮阳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区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明复印件及自行缴纳一年以上的水电或煤气发票)。
3、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经区委、区政府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入学。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等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人员子女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日程安排
1、宣传准备:7月26日-7月30日, 发布招生通告。
2、报名登记:8月10日-20日,凡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少年于8月10日-20日内由监护人陪同,按照生源认定标准的不同类型,持报名登记所需材料到校报名登记。
3、 学校审核:8月21-25日,我校将严把生源认定入口关。根据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分工,明确操作要求。对每一个报名登记学生的材料逐一认真审核、认定;对经审核认定不属本学区招生范围的,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并妥善做好解释工作。
4、生源公示:8月26日-28日,学校将于8月28日前,将已审核认定,符合本校生源条件的适龄少年名单,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张榜公示。
5、入学报名:8月29日-31日,经公示后确定的新生到校报到,并按学校要求及报名相关程序办理正式入学报名注册手续。
6、学籍办理:9月1日-30日,9月1日开学后,根据《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完成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
五、咨询联系
刘老师:15896726202
王老师:1390394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