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提要】
11月25日下午3时许,项城市新沙河大桥东一公里的沙河内,一条小渔船上载4名民警,在河中搭救一落水男子,而该落水男子在河中东躲西窜,不让民警靠近,折腾了近半个多小时后,该男子因体力不支被民警拉上岸,带回派出所后即被民警控制。原来,该男子是东方派出所民警在抓捕的一名盗窃电动车犯罪嫌疑人。
11月24日凌晨6时许,项城市东方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小区王大爷家电动车被盗。所长李亮立即带领民警快速到达现场,展开侦查工作。通过民警缜密侦查,发现被盗电动车可能藏在丁集镇某村。李亮与丁集派出所取得联系后,两个派出所民警联合对该村展开地毯式的排查、走访,终于9时许在村民肖某某家中找到被盗的电动三轮车。经讯问,肖某某交代了当天凌晨6点多豆某某盗窃该车后以600元的价格卖给他的犯罪事实,并将10天前豆某某卖给他另一辆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也交代出来。
兵贵神速,李亮立即带领民警前往新沙河大桥附近抓捕豆某某,由于豆某某不在家,民警顾不上吃午饭,在豆某某家附近蹲守。到下午2点半时分,豆某某酒足饭饱后回出租房时,由于其是三进宫之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当他看到家门口附近有不明车辆时,立即向沙河大堤逃窜,民警兵分两路进行追赶,追了近2公里后,豆某某看无路可逃情急之下纵身跳进沙河里,奋力向对岸豆门乡方向游去。如果民警5分钟内赶不到对岸,豆某某就会逃脱掉。李亮当即联系豆门派出所,当豆某某刚游上岸看到豆门派出所的民警后,立即反身又跳入沙河中,任民警如何劝说就是不上岸。此时刚好有一渔船经过,捕鱼村民听民警说明情况后,二话不说,立即载上民警对豆某某进行抓捕,这才出现开头一幕。
经审讯,现年49岁的豆某某,淮阳区人,曾因盗窃两次被判刑,2019年4月因盗窃电动自行车被项城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出来后仍不思悔改继续作案。豆某某交代了近期在项城、豆门乡等地多次盗窃电动车的犯罪实事。目前,豆某某已经被项城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