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何金敏,男, 汉族,身份证号: 412727196206061639,农民,住淮阳县临蔡镇大何村022号,联系方式: 18320132679。
对于俺同村村民何国新因宅基地边界殴打我一事, 临蔡派出所不作为,处理不公平,包庇袒护何国新,特将事件经过如实举报,望上级领导给予公正处理,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和何国新是前后邻居,何国新家在前面,俺家在后面,我是孤身一人,没有家小,何国新翻建房屋硬往后占俺家的宅子,2019 年9月8日,何国新开始往后古俺的宅子,并硬打夯,我不同意,阻止何国新打夯,何国新目无法纪,对我进行动手,把我推倒,我站起来,他又把我推倒在水泥板上,把我的头磕破流血。我拨打110报警,临蔡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问直事情经过, 让我先看病,后派出所出具委托书,对我的伤情进行鉴定,结果为轻微伤,但派出所未对何国新作出任何处理,何国新也没有找人与我和解,也没有赔偿我医疗费。直到2019年9月24日,何国新和其妻子又开始硬垫侵占俺的宅子地,找出来阳止,何国新朝我的脸上就是,又扇我四个耳光, 何国新妻子还不罢体,又扇了我四个耳光,我被打之后拨打110报警,临蔡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后,派出所民警让我先看病,家人和我赶到临蔡派出所,要求其出香托书进行伤情鉴定,临蔡派出所干警曹森说先看病,后再给我出委托书。后我到淮阳中医院住院治疗,但一直不给我开委托书,以各种理由阻止我进行伤情鉴定。事情一直未处理,直到2019 年9月28日,俺行政村的支书何先进、村主任何涛及临蔡派出所民警曹森给俺俩家解决此事,特别是派出所民警曹森言语非常犀利,对我进行恐吓威胁,说就给我这样处理。我一个老百姓,又不懂法律政策,不得已我签了字,但这并不是我真实意思的表达,何国新侵占我的宅子,又对我进行多次殴打,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村霸,上级部门应给予严厉打击,望上级领导给我作主,保护我的合法权益,何国新第一次殴打我之后, 为了尽快处理此事,我给曹森送袖中华烟, 价值600 元。所以我恳求上级部门领导在百忙之中尽快给我解决,给我一个公平、 公正的处理结果。
此致
举报人。何金解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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