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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淮阳县公开招聘一村(格)一警
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加强公安机关派出所基础工作,经淮阳县委、县政府同意,受淮阳县公安局委托,结合淮阳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村(格)一警警务辅助人员200名,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一村(格)一警警务辅助人员共200名(男性)。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原则就近,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及职责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思想品行良好;
2、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会使用计算机;
4、年龄条件
①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至2001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②乡镇行政干部和现在淮阳县公安局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至2001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③原乡镇治安巡逻队员不限年龄。
5、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户籍地: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
7、优先条件
原乡镇治安巡逻队员、现在淮阳县公安局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及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二)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的200名警务辅助人员为一村(格)一警,聘用后到乡镇行政村(社区)从事一村(格)一警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原自愿退出不干的人员;
6.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1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淮阳县平安路222号(淮阳县体育馆院内)。
3.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彩色蓝底正面免冠大1寸相片2张。
(2)现场经工作人员进行初审验证,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后,现场如实填写《淮阳县公开招聘一村(格)一警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淮阳县公开招聘一村(格)一警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递交报名处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4)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的岗位要求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审查,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1.笔试
(1)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与一村(格)一警有关的业务范围(会用老百姓语言、会做群众工作,调解、信息收集)等基本素质。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4×10往返跑、1000m中长跑。
4.总成绩
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三)体检
1.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3.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含传染性疾病)造成岗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四)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
(六)聘用
1.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被聘用的一村(格)一警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全封闭体能训练、岗前培训与试用考核,不适应者将及时予以淘汰;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河南首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被聘用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
2.被聘用的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安排。凡违反上述相关规定者,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新招聘人员缴纳“五险”,比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待遇标准保障。
六、纪律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考试、体检和政治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淮阳县公开招聘一村(格)一警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2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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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