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晰产权。通过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的权籍调查,确认权属来源,记载登簿,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依法认定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
(2)财产变资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证书后,便于赠与、互换、调剂、租赁等方式流转,可按市场评估价格申请抵押贷款。
(3)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权属纠纷。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已登记发证或未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及住房权属存在争议,通过这次房地一体统一确权登记,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坚持遵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具结确权登记或补办建房审批手续后登记。纠正错误,解决权属纠纷。
(4)合理处置违法建筑。采用有偿使用方式解决少批多占、超建问题。变违法为合法,保证以后不用担心再被处罚或拆除,让农民吃上财产权定心丸。
(5)可有利解决农民析产、继承、离婚等房地确权登记发证问题和城镇居民原有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住房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问题。
(6)房权信息更加完整准确。房地一体统一登记,采用数字化处理信息权属信息和高精度测绘,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信息更加完整准确。
(7)可用于出租或用于民宿、农家乐等经营。对未取得房地一体登记发证的房屋,今后将不再获批作为民宿、农家乐等经营的场所。
(8)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在上级政府规定期限内申报宅基地及住房登记发证的,调查、测绘等费用由政府财政保障。
(9)能增加农户的信用信息分。随着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建立、完善,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完善,违法用地或建筑问题的消除,农户的信用分就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