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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6 11: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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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联通
2019年7月26日上午9点左右,驾车在淮阳县润德商场被城市中队拦停,理由是未悬挂保险标志。该车于2019年6月25日左右购买,手续齐全,保险齐全,购车时出具有电子保单标志。城市中队的工作人员已没有接到电子标志使用的通知,认定标志不能用,开具罚单。河南也在7月发布了关于电子保险单的公告(在交警执法过程中已经出公示,被没有接到通知拒绝,附件内有公告)。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告知,在6月就已经开始使用电子保单,不在提供交强险粘贴标志,交警队车辆开具了罚款200元,扣一分的处罚决定,罚款项目:1108。(因此事情有异议,故拒绝签字,罚单显示拒签。)关于这件事情,作为车主买过车以后电子保单被处罚,也就意味着这台车在正常缴纳保险费用后,但却不能正常行使。(保险公司已经没有粘贴标志,淮阳交警执法部门以电子标志不认可,进行执法。)请媒体和交警部门的领导给予关注,买台车不能正常行驶,行驶就违法。)有更多使用电子保单的车主们,不知你们的车是不是也会违法!淮阳正在努力推动当地经济,真盼望我们的执法部门人员能够尽快了解业务知识,真正做到服务群众,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实名爆料,联系电话:13346854920 现场视频因土豆审核原因,暂时无法上传,审核通过后上传。
补充内容 (2019-7-26 12:11):
感谢媒体关注,该事情已经处理,电子保单合法使用。周口交警和淮阳交警部门领导给予关注处理。已经解决。谢谢大家!因无法撤除发布帖子,只能做下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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