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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人:李胤兴,男,汉族,1971年7月22日生。身份证号:41272619710722711x,住郸城县李楼乡谭园行政村西王楼村001号。
被反应人:淮阳县人民法院刘振屯法庭陈宏凯
现我要反映淮阳县人民法院刘振屯法庭陈宏凯玩忽职守,消极裁判,违法剥夺反应人的诉讼权利,久拖不决,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反应人与袁启勇,刘得会,王富营,杨兵,徐俊的建设合同纠纷一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七7月份发回淮阳人民法院重申,发回重审后,该案由陈宏凯承办,现距离发回重审的时间已过一年多的时间,先本案扔在其手中搁置,据了解,淮阳县人民法院另一法官郭秀杰与王富营系直系亲属,后郭秀杰找陈宏凯说情,陈宏凯为了照顾同事面子,在审理此案中,久拖不决,办人情案,反应人作为案件当事人申请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陈宏凯以反应人不具备申请资格为由,剥夺了反应人申请鉴定的权利,被反应人陈宏凯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在审理该案时,违法办案,办人情案,对反应人所提出鉴定申请的诉讼权利加以剥夺,而对于案件的本身,被反应人陈宏凯却对该案的久拖不决,一拖就是一年多,其行为是严重的不作为,其这种行为是视反应人的权利于不顾,视人民公仆的职责于不顾,视共产党的责任于不顾,破坏司法公正,阻碍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反应人无奈之下,只好向上级领导反应,望上级领导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查此事,还反应人一个公道。
反应人:李胤兴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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